47人初選案|區諾軒撰信替岑子杰求情 余慧明稱錯在太愛香港官指無悔意

社會

撰文: 陳曉欣

發布時間: 2024/07/11 15:12

最後更新: 2024/11/19 12: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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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慧明。(資料圖片)

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,岑子杰及余慧明今(11日)求情。認罪被告區諾軒為岑子杰寫信求情,提到岑在協調會議反對無差別否決預算案,對九龍西沒達成該共識有決定性作用。余的求情信指,她認為在既定制度中求變沒有做錯,也許她錯在太愛香港。法官指余是發表政治言論,沒有悔意,阻止大律師繼續讀信。

本案為高等法院案件,不設陪審團,主審法官為《港區國安法》指定法官陳慶偉、李運騰及陳仲衡。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(暫代高院)審理。

認罪的岑子杰及審訊後被定罪的余慧明今求情,代表岑子杰求情的大律師郭憬憲指,岑在2018年至2020年任民陣召集人,並引述認罪被告區諾軒為岑撰寫的求情信,區冀法庭施以仁慈,稱岑在協調會議反對無差別否決預算案,對九龍西選區沒達成該共識有決定性作用。辯方指岑的參與度較其他人低。

辯方續指,在2012年因協助組織及參與非法集會被判罰款,岑已從錯誤中學習。從區的求情信可見,岑不認同暴力,願與警方合作。法官指案底距今逾10年,不影響量刑。

余慧明的大律師石書銘求情指,余任職註冊護士多年,其後有感前線崗位貢獻有限,轉職醫療信息管理助理主任,希望幫助更多病人,2019年疫情令余覺醒,有意參政。余將面對紀律聆訊,恐無法再擔任護士。

辯方指,余向來倡議的是轉變,她相信按《基本法》運用否決權是合法手段。余在謀劃中獨自行事,沒有出席協調會議,屬於「其他參加者」。

石讀出余的求情信,余稱一切源於2019年反修例運動,當年過百萬香港人和平上街,可惜政府沒有聆聽民意,觸發街頭示威。在今日,政府視那些群眾為暴徒,視運動為「黑暴」。

余認為政府會無視市民訴求,不願見到更多人受傷和被捕,加上政府未能及時阻止新冠病毒爆發,故她希望進入政治體制,參選立法會爭加議價能力,改變僵局,她卻因此被指控為顛覆國家政權,在其他民主國家聞所未聞。

余稱,雙普選是《基本法》所承諾的事,若政府視落實23條為憲制責任,難道雙普選就不是嗎?余認為,藉投票在既定制度中求變沒有做錯,唯一的錯也許是錯在太愛香港。

法官陳慶偉打斷陳詞,指余是藉信件發表政治言論而非求情,不見余的悔意。石指余表達了她犯案的原因。法官李運騰則稱,這些內容無助減刑。石最終沒有繼續讀出餘下內容,法官稱已閱畢信件。

被告何啟明、黃碧雲、余慧明、岑子杰、毛孟靜、馮達浚、劉澤鋒、岑敖暉以及王百羽9人已完成求情,法庭將於7月30日聽取朱凱廸、尹兆堅等8人的求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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